“宪”在行动 ,“未”你护航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莅临宜宾市三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国徽高悬,宪法庄严。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落实“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应宜宾市三中邀请,宜宾市人民检察院12月4日莅临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宜宾市三中党委书记何舰就学校教学工作、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开展困难等,与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展开了深入切实的检校交流,围绕学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度探讨。
随后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启然与宜宾市三中党委书记何舰进行了法治书籍捐赠仪式,让法律知识普及校园,用法制安全守护学习沃土。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熊启然检察长围绕“感谢、感恩老师”与师生展开互动交流,并就法治教育向师生强调:一要崇尚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为建设法治中国献力;二要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法治意识;三要加强检校协作,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鲟未”宣讲团成员胡庆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彩虹》为主题为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胡庆检察官以直观的图片向学生展示校园欺凌的五种表现行为。随后通过现场模拟的方式,让学生深刻理解校园欺凌的定义及承担的后果,并教给学生简短有力的“四十字防欺凌法”,呼吁大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胆向校园欺凌说“不”。
在现场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就中学校园欺凌的相关问题和法治知识与检察官进行深入交流。
最后,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田贵荣对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他将法制宣讲概括为两点法治箴言,一是外有法:即尊重法律、学习法律、用好法律、依照法律;二是内有法:规范自己、保护自己、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促进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提升,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宜宾市三中持续传承和弘扬宪法精神的不变追求。“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宜宾市三中全校师生将继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以实际行动共同助力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